各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晋商规〔2020〕5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三晋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0〕94号)》要求,经各市申报、专家审核和实地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字号:宝丰裕)”等9家企业(品牌)为“三晋老字号”(名单附后)。
“三晋老字号”并非永久性称号,请各市商务局按照《“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动态管理。获得“三晋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加强历史传承保护,创新经营模式,发挥品牌优势,进一步增强我省老字号品牌的市场竞争能力。
附件:“三晋老字号”名单
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