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银监局统筹推动下,10家有代表性的银行债权人委员会昨日组建成立。至此,旨在促进银企共赢、抱团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山西银行业正式落地。
依据这一制度,截至2015年末,在3家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融资余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债务融资余额1亿元以上但已有不良或产生逾期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今后均需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其中,债务融资方式包括贷款、贴现、透支、票据承兑、信用证等。
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后,将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保全等处置措施,确保各成员银行“抱团取暖”,一致行动,形成合力。推行“一企一策”,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救助,真正实现“救一家活一家,帮一家好一家”,对于有竞争力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支持。
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做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