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安书田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西省忻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安书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书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早在2020年9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书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书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安书田,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西原平人,大学学历,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定襄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定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定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忻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忻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忻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忻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忻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书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安书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书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把手中权力当做交易的工具,在资金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安书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安书田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忻州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