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全国“两会”进行时,在晋全国人大代表和住晋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联名议案(提案)建议颇为引人关注。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全国人大山西代表团拟就建设基于量子光源的引力波探测大型地基观测装置、支持山西设立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尽快开工建设长治至邯郸至聊城高速铁路、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
而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则拟提交联名提案12件,其中包括在往年基础上持续跟进推动的“将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列入2021年开工建设的重大水利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太原至绥德高铁线路”“将山西列为全国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省”等3件联名提案,和新提交的《关于建设基于量子光源的引力波探测大型地基观测装置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设立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关于建设“杂粮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国家实验室”,打好杂粮种业翻身仗、助力健康中国与主粮安全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国家电力外送基地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对山西省黄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省建设国家级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先进不锈钢创新中心的建议》《关于在太原增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建议》等9件联名提案。
其中住晋全国政协委员部分提案建议内容已对外公开,包括《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关于支持山西国家电力外送基地建设的建议》等,山西资本圈特摘录如下,仅供参考:
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摘要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山西省与京津冀地缘相邻、文脉相连、经济互补,发展关联度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作为京津冀一体化重要成员作用,与京津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作,势头强劲,成果丰硕。
案由
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明确提出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2018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标志着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合作上升为国家区域战略。为推动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落实落地,山西省相继出台了《分工方案》和《行动计划》。与此同时,京津冀三省市也出台了贯彻落实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的相关举措。近年来,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在产业发展互融互促、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教育医疗联合共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签约合作项目631个,计划投资额4653.8亿元,京津冀已成为山西省吸引省外投资的主要地区。
尽管我省与京津冀地区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区域协作,建立省际联席会议、负责同志定期会晤制度等工作协调机制”。目前,我省与京津冀三省市间的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仍未完全建立,未能就区域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进行定期会晤和深度磋商,没有真正实现政策制定的统一性、规则制定的一致性和落地执行的协同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与京津冀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影响了我省与京津冀地区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深度合作,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合作还相对薄弱。
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发改地区〔2018〕1248号文件,充分发挥山西省的资源优势、地缘优势、生态优势、历史文化优势,推动山西省融入京津冀实现联动发展,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恳请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建立我省与京津冀三省市间的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就清洁能源保障供应、科技创新通力合作、产业发展分工协作等方面的合作进行深度磋商,推进优势互补、产业链对接和相互延伸,提高专业协作水平,提升区域合作能级。
委员们建议,恳请国家支持山西省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学习和借鉴京津冀三省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区位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参与区域分工,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中发展自己,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勇气,全面深化与京津冀三省市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高质量发展。
关于支持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
摘要
新材料产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被誉为制造业“底盘”,对推动技术创新,带动传统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山西省丰富的煤炭、石墨资源以及相关的研发和产业基础,为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建议将山西确立为国家碳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将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中。
案由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都明确提出,发展新材料产业是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煤炭不仅是化石能源,还是宝贵的含碳资源。它可通过煤气化、液化、焦化及中低温热解,并进一步加工转化可制备种类繁多的碳基新材料。
山西省丰富的煤炭、石墨资源以及相关的研发和产业基础,为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资源优势:山西阳泉、晋城无烟煤储量丰富,已探明储量470亿吨,约占全国无烟煤储量的39.6%,是制备新型碳材料的首选原料。我国石墨储量约10亿吨,山西大同与内蒙古兴和接壤地带的石墨储量约占全国的10%。产品以鳞片状晶质石墨和煤变状微晶石墨为主,是碳材料的优质原料。研发优势:省内聚集了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长期致力于高端炭材料的研发,拥有山西钢科、潞安化工、华阳新材料、美锦能源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多年从事碳纤维、石墨烯、煤基合成油等碳基新材料的产业化工作,相关技术专利400余项,具有良好的研究积累和技术沉淀。产业优势:2019年山西钢科年产500吨高性能碳纤维和年产100吨T800级聚丙烯腈碳纤维生产线建成投产,并部分在国家航空航天领域开始试用;大同新成年产20万条电力机车受电弓碳滑板工程项目等一批项目已建成;潞安化工与中科院煤化所掌握了煤基费托合成蜡等核心关键技术,全合成润滑油、高端合成蜡打破国外垄断。政策优势:2020年山西出台了《山西省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等新材料支持政策,其中《若干政策》从产业集群发展、创新能力提升、龙头企业培育、融资税费支持、人才引进培养等5个方面出台27条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新材料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企业,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用电支持。已有443户企业享受低电价优惠。
“十四五”山西将聚焦高端炭材料和碳基合成新材料两条路线,一是加快提高碳纤维、石墨烯、超级电容炭等技术成熟度,积极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打造我省新型高端炭材料转型升级的示范区。二是突破大型高效煤气化和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瓶颈技术,延伸煤液化、煤焦油深加工、苯精制等产业链条,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产业化应用,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向特种材料转变,打造千亿级碳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但长期以来煤炭产业发展方式简单粗放,产业链条短,利用效率效益不高,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在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的背景下,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积极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路径,推动煤炭由传统燃料向新型碳材料转化。这既是基于国情的现实选择,也是山西实现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头号工程,更是国家赋予山西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大任务。山西大力推进碳纤维、电容炭、石墨烯等碳基新材料及其功能材料等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但是山西加快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矛盾,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也是为其他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建议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工信部将山西确立为国家碳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从科技研发、中试技术工艺到产业示范的创新链条,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并在科技、人才、财税、金融等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山西实现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将山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中,聚焦高端炭材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碳基新材料领域,在山西布局一批国家层面有影响力的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项目,发挥山西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下大力气突破一批关键材料,大幅提高新材料保障能力,提升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水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为建设制造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支持山西国家电力外送基地建设的建议
摘要
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山西电力产业优势突出。山西具备远距离、大范围配置电力资源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议国家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在建电力项目投产等方面配套性地给予山西相应支持。
案由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在全国布局的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其中就有3个在山西(分别是晋北、晋中、晋东煤电基地)。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山西电力产业优势突出。经过建设,山西电网已形成典型的外送型电网架构,目前通过“三交一直”特高压+12回500千伏线路分别向京津冀鲁、华中、江苏送电。截至2020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达10363万千瓦,其中火电6878万千瓦,风电1956万千瓦,太阳能1307万千瓦,水电223万千瓦。山西具备远距离、大范围配置电力资源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但受外送电能力限制,全省电力产能利用不充分,制约了山西电力产业优势发挥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2019年5月29日,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山西国家电力外送基地战略定位,并支持山西结合电力市场需求变化,以华北、华东等受电地区为重点,有序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试点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电力外送基地建设,恳请国家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在建电力项目投产等方面配套性地给予山西相应支持。
建议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支持山西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十四五”期间,京津冀、河南、浙江在已明确受电通道的基础上,仍存在较大供应缺口,其中京津冀缺口2800万千瓦、河南964万千瓦、浙江600万千瓦。积极对接上述地区电力需求,我省分别与相关省市签订了一系列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初步就开展跨省区电力合作达成共识。恳请国家支持将山西~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山西~京津唐500千伏交流、山西~河北南网500千伏交流、山西~河南特高压交流等四条输电通道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并积极推动建设。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支持山西开展新建外送电通道配套电源点布局。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下,充分发挥山西区位、资源、电力产业等优势,发展适度规模的先进清洁煤电,与新能源打捆实施外送,有利于优化全国电力资源配置,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支持山西开展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项目与风电、光伏、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以“风光火储多种能源+智慧管控”一体化运营模式,作为山西~浙江、山西~京津唐、山西~河南特高压等新建外送电通道的配套电源,通过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优化电网运行调节,提升能源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