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徐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获悉,1月26日15时起,该县恢复城内公交、城乡公交、出租汽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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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1月13日6时起,该县全部城内公交、城乡公交(包括学校、厂矿接送车)、出租汽车实施暂时停运措施。恢复运营后,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乘客乘车时要自觉服从公交、出租车司乘人员管理,必须佩戴口罩乘车,乘车时严格实行“扫码”乘车。不能使用“扫码”的乘客须出示有效身份证由司乘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乘车。
需要注意的是,对不经身份认证、不戴口罩、不提供“健康码”信息、不配合登记的乘客,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辱骂、殴打公交、出租车司乘人员和工作人员等扰乱公共交通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