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不同主体主导的大学评价体系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省政协委员、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卫虎林建议,对我省普通高校进行分类评价改革。
大学评价体系通常以排名这一较为直观的方式对高校或其学科进行评判,对高校提升竞争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具有激励作用。但在卫虎林看来,现行的普通高校评价体系,基本上沿用的是以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人才称号等为主,如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武书连大学排行榜、校友会大学排行榜等等。
“这种评价体系对研究型高校较为合适,但不适用于其他非研究型高校,”卫虎林表示,因为不同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不同,目前评价体系用“一刀切”的标准去衡量所有类型高校,其科学性和公信力一直存在争议。
卫虎林强调,特别是结合我省转型出雏型的整体要求,需要为山西当地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因此他针对我省普通本科教育实际,就如何建立分类评价改革提出相应建议。
卫虎林提出,参照外地已经开展相应评价改革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可以把普通高校分为四种不同类型:一是学术研究型高校,主要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冲击“双一流”的三所大学。二是应用研究型高校,主要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三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包括除老八所之外的其他本科大学。四是应用技能型高校,也就是除上述三类之外的本科高校以及所有高职高专院校。
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政策引导、高校自主选择”的总体要求,建立一套与分类评价相适应的指标体系与操作体系。既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不同高校的个性,同时强调专业质量标准与办学特色的结合,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高校设置负面清单,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同时,卫虎林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每个自然年度公布分类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有关项目立项等的主要依据。也可以对连续三年综合或单项评价特别靠后的学校或专业,提出动态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