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对“十四五”时期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任务进行明确,而这也将是山西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大纲”所在。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建议》中提及要用好“先行先试”尚方宝剑,重塑体制机制新优势,“在一些关键点上发力见效,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率先构筑全面转型新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建设走在时代前列的转型综改'新特区'”。
在该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包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完善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制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其中对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国资国企改革和金融改革体制改革再次进行了重点强调。
其中,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提出,要“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集中。深化国资监管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改革,推动完成省政府直接授权国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持续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专业化重组、“腾笼换鸟”,培育打造一批引领转型的国企旗舰劲旅。把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与实施穿透式管资本结合起来,提高国有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市县国企改革”。
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则在完善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制提出,要“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山西、服务转型、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把创优金融生态融入地方金融改革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过程。适时推动省属国有金融机构战略重组,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做优做强金融机构。完善地方金融业态,补齐金融要素市场、基金业和风投创投短板。发挥融资担保、保险增信及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提升金融产品供给质量。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建立全覆盖、穿透式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服务山西考核评价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