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饮料、水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15大类3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8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原氏小粥仙河东宴加工的花生及其制品(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河曲县家福乐购物广场销售的加蜜加乌梅,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三、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聚元堂餐厅购进的粉丝粉条(湿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汾阳市恒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恒利源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