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斗争精神,狠抓行业监管,坚持边督边改,主动担当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闫晨曦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先后主持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党组会、办公会等会议20次,研究推进专项斗争。领导班子成员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分内之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线索排查、移送协作7项工作制度,省厅公安处、省公路局公安处、晋中交通运输局3个单位被评为2018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强化行业监管 推进“六清”行动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严格按照省委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水路运输及交通院校5个领域10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和自查自纠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在各单位设置举报箱,在《山西交通》报、山西交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厅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04条,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认真梳理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漏洞,不断加强规范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排查汽车站、站前广场等各类场所7208个,涉及人数48229人,发现乱点5470个,已整治5363个,整改率为98.04%,垄断客户运输市场、强卖建筑材料、无故阻工、强揽工程等多年来干扰交通建设的顽疾得到有效遏制。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六清”行动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省交通运输厅紧紧聚焦道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公路工程建设、城市客运、交通院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粗放管理、非法垄断、藏污纳垢、野蛮生长等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摸排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查找根源和工作短板,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强大治理合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认真梳理全系统各级收到的“三书一函”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治理时限,逐条逐项推进。同时以点及面、举一反三,推动行业治理常态化,实现“打一案治一片”的目标。
总结工作经验 打好收官之战
7月30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在省交通运输厅督导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调研等形式,对省交通运输厅在专项斗争中压实责任、专项整治、行业清源、宣传发动、长效常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督导调研,充分肯定了省交通运输厅在专项斗争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对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督导组通过观看专题片、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我省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督导组指出,省交通运输厅扫黑除恶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方法手段多样、台账清晰、人员配备齐全、设施完备;针对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乱点乱象整治成效明显,能创造性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下属行业部门负责人开展督导谈话,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第十次会议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第三次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和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坚决推进“行业清源”、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推进深化“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以“稳、准、狠、实、合”为工作方针,将“三零”创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精准发力、善作善成,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行业清源”行动,强化“三书一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完胜、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清”上下功夫 在“建”上求实效
——省水利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准施策,周密安排,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不断推动全省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 明确打击重点
省水利厅党组把持续深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来抓,务求取得收官之战的全面胜利,确保水利系统和谐稳定,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水利厅组建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厅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自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水利系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857次,开展水利行业职工扫黑除恶专题测试108次。
围绕水利系统扫黑除恶6个重点领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13个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查摆问题,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专项学习培训,深入基层摸排线索,规范扫黑台账、报表编制及报送,在全省水利系统建立联络员、月报、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年来,通过努力提升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水利系统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聚焦重点领域 开展专项行动
省水利厅确立了全省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打击重点;与省公安厅建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水资源领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畅通水利部门通报涉黑涉恶水资源犯罪案件的信息渠道;组织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动,重点针对无证开采、一证多点、非法采砂等问题,派出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对所有采砂企业、采砂场(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发现非法采砂63处,涉及大同、晋中、吕梁、临汾、长治等8市,主要分布在黄河山西段、汾河、沁河、漳河等35条河流上,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没收非法采砂机具、罚款、恢复河道原貌等手段,对63处非法采砂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河湖采砂管理实现全面规范。
通过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和源头治理工作,推动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省河长制办公室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根据已建问题台账,以河湖警长制为抓手,以市、县为单位,分类打击各类“四乱”问题,全面推进“四乱”问题整治。经统计,全省专项行动共梳理排查“四乱”问题2036个,整治销号1458个,清理污染水域面积312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57.43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0907.6平方米,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商检察机关建立整治清单752个,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38个。通过专项行动,水利行业扫黑除恶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整治,河道管理秩序得到规范,河道生态环境和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黄河干流上私挖乱采、筑堤建房、围河造田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构建长效机制 继续强化措施
省水利厅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立足行业职能定位,将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建设,系统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现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完善顶层设计,为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提供依据。在立法方面,完成《山西省河湖长制条例》《关于高标准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送审稿)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围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水政执法工作。制定并印发《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规定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详细列出需要贯彻落实的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详细规定考核事项。
水资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双管齐下。为进一步加强泉域保护及取水许可管理,实现“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及我省“放管服”有关精神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调整下放了取水许可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权限。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为基层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并在山西水利网公布“三个责任”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省、市、县三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邮箱。
多部门联动,河湖岸线保护与河道采砂综合施策。对全省902条河道,8个重要湖泊,605座水库工程划定管理范围,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我省全面实施河湖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奠定坚实基础。经报请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全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明确指导性意见,建立省级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稳定砂石市场供应。加强部门协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涉砂警情大起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清”上下功夫,在“建”上求实效,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监管有力的扫黑除恶水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