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破开紧锁的大门。
清点物品。
监察室全程监督。
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近日,经过事前周密部署,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100余间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山西省灵石县某物业公司因发展需要,于2013年12月将其名下的某处商铺作为抵押,向灵石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1480万元,并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但该物业公司只在2014年3月前按期进行了还款,剩余的本金和利息均未偿还,银行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该公司承诺10日内一次性偿还本息,但之后该公司依然未如约履行。2016年5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财产进行了查封。鉴于当时商铺的运营情况和商户们的诉求,不适宜进行司法拍卖,而此时被执行人亦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终本执行程序。
2018年,随着该县整体实体经济的发展形势,该处商铺经营逐渐萧条,并渐渐自行清空,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经鉴定,该处商铺以1087万余元价格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然而经过两次网络拍卖均流拍。法院遂依申请执行人申请,裁定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实现被执行人法定义务的履行。但此时,被执行人却玩起了“躲猫猫”,此前留的电话号码始终关机,并无故制造各种事端试图阻碍执行。
执行人员提前查看被执行商铺现场,发现商铺已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虽然有些杂乱,但铺面基本已经清空,只需对个别房间进行重点清理。
针对商铺现状和被执行人情况,执行人员提前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全面梳理各个执行环节,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执行全程依法规范有序。执行当天,晋中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薛素威通过远程执行系统全程指挥,承办法官现场统筹协调,并邀请公证处对财产清点和移交工作进行全程公证,晋中中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执行,研究室全程跟拍并留存影像资料。
在灵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执行人员破开紧锁大门、逐个清点商铺,对商铺内的动产物品信息登记造册并整理打包,整个执行环节大家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原本预计需要1天的执行工作,现在3个多小时便基本完成,100余间房屋全部查验登记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