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山西银保监局对外披露一则“罚单”。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山西银保监局对外发布的这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处罚对象为中国信达山西分公司及原副总经理邹嘉宏,处罚事由为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风险分类不准确,对此山西银保监局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中国信达山西分公司罚款合计40万元,并对公司原副总经理邹嘉宏予以警告。
对于中国信达,很多山西朋友还应该不陌生。作为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国信达与山西“渊源颇深”,除为原同煤、阳煤、晋煤等省属国企重要股东外,还频频参与众多山西重磅债务重组或资产处置,可谓“知名度”颇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国信达山西分公司原总经理张巨山调任信达投资董事长,山西地方金融监管局原副局长王晓千在今年初便以中国信达山西分公司负责人“亮相”,并于今年8月获山西银保监局核准出任总经理一职。而在此期间,作为山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邹嘉宏曾一度以公司负责人身份现身公开报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