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山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9月22日,记者了解到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质提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速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挺进全国第一方阵。
《通知》要求
各市、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及办公室要把开展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引起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较好的市、县(市、区)要对标一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全面提升,努力推进综合示范创建;其他市、县(市、区)也要发掘工作亮点,发现比较优势,敢立潮头,勇当标杆,积极开展单项示范创建。
《通知》强调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全省和本地区五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进展、新成效,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宣传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推进转型综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标示范、学习先进,深入开展自查自评,自我剖析,自我加压,充分认清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激发固基础、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谋创新、促发展、当示范、树标杆的内生动力,掀起“比学赶超”的示范创建热潮。各市委依法治市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调研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形象工程”,严格标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务求实效,选准树好示范,立好立稳标杆,保证推荐的示范候选对象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结合调研督察,加强对各市、县(市、区)示范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奋力挺进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