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太原市2019年—2020年度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开始申办,同时首次启用高龄老人津贴线上申办系统。
一
津贴(补贴)类型
包括: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低保对象)、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二
享受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按原标准发放
1. 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与标准
(1)年满80(含)周岁—99周岁的经济困难低保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2)年满90(含)周岁—99周岁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2. 经济困难(低保对象)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范围与标准
年满60(含)周岁—99周岁失能低保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二)2020年1月起执行提标后新标准
1. 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与标准
(1)年满80(含)周岁—99周岁的经济困难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2)年满90(含)周岁—99周岁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2. 经济困难(低保对象)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范围与标准
年满60(含)周岁—99周岁失能低保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三
津贴(补贴)发放年度
具有太原市户籍,年龄符合以上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为一个发放年度。(2019年9月1日前年满规定年龄老人即可申请)
四
申请程序
(一)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低保对象)津贴申请程序
太原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会按照户籍所在地通过低保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城乡低保家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名单推送至各县(市、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系统,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后按规定即可享受津贴,老年人无需申请办理。
(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申请程序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 乡镇(街办)依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生活能力评估”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对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鉴定并系统录入,符合条件审批后按规定即可享受补贴。
(三)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程序
1. 线上申请
申请人下载“我的太原”App,点击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点击App底端“广场”,在办事服务位置,点击“高龄津贴”应用进入。
若老人使用自己身份证绑定的手机号注册“我的太原”,直接点击“本人办理”,依据App提示流程顺序填写信息,依次分别完成申请人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请人证件照片、实人验证,提交申请。
若申请人本人没有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码,可选择“他人代办”完成申请。他人注册登录“我的太原”完成实名认证,依据流程依次完成代办人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填写、上传证照、实名验证,提交申请。
申请人数据资料信息将会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在养老服务系统中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审批完成即可享受津(补)贴。
提交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可在“高龄津贴”应用首页查看申请进度详情。审批不通过的资料将原路退回,申请人可在App查看退回原因,进一步按照要求完善资料。
2. 线下申请
申请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入户调查核实——乡镇(街办)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符合津贴申请条件的高龄老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太原市高龄老人津贴审批表》。村(居)委会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核对,入户调查核实。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审批表上签注调查意见并盖章,将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报至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养老服务系统录入,县(市、区)民政局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系统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