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求职季,
重庆有两名大学毕业生,
跟一家传媒公司签约,
想从事主播行业。
可工作几天后,
发现跟想象中不一样,
两人想要离职。
没想到,
老板的一句话让他们傻眼了……
2020年7月,小张和小杨在网络招聘平台上,看到了一家传媒公司的招聘信息。两人到这家公司应聘,并签订了演艺合作合同。
小杨告诉记者:“当时我一直以为签的劳务合同,公司跟我签合同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实际签的就是一个演艺合同。”
小张说,合同上写的工作内容是直播表演,“但入职这三天我们都是在外面拍下短视频就完了,和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内容不太一样。”
发现工作内容和当初设想得不一样,两人提出要离职。没想到,老板拿出合同,表示他们必须要在这里上班,不然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按照双方签订的演艺合同,小张和小杨要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两位年轻人想不通,工作不过几天,连工资都没有,凭什么承担这么高昂的违约金呢?而且他们才刚大学毕业,10万元对他们而言是个天文数字。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公司负责人沈先生。沈先生介绍,小张和小杨虽然只在公司工作六天,但公司为他们投资并不少。而且,两人并没有按照正常流程离职,而是说走就走。
沈先生说:“我们公司资金人员什么都投入了,两个一个摄影一个编导,投入了七天时间,然后给他买了一件衣服,三四百块钱。六天时间,公司全部人都围着他们两个转。我按照合同正常执行,这个事情我绝对会走法院起诉他们。”
小张和小杨说,当初签合同时,看得并不仔细,如今后悔莫及。
律师介绍:“我们国家基于合同履行的赔偿,都是损失填补主义,以你的行为对我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为依据。他们的工作不是很高薪,又只工作了几天,不可能说给对方造成好多钱的损失,所以老板要求小杨他们给十万百万的赔偿,我个人认为法院多半不会支持。”
律师也提醒大家,眼下正是求职高峰期,大学生们缺乏社会经验,求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签合同时一定要看完合同全文,如果有空白填空的内容,尽量要填好。签完合同后一定要自己留存一份,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