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商贸服务业恢复增长,山西省将安排5亿元消费券,通过支付平台,向省内消费者发放。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各市级财政资金3亿元。这是记者从7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5亿元电子消费券重点面向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等领域,同时覆盖百货零售、商超便利、水果蔬菜、食品甜品、家用电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线下实体商家。“这次发放5亿元电子消费券的活动,将采取省级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市,市级消费券资金由各市安排的方式进行。”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田保民介绍,之前,太原、朔州、忻州、吕梁、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9个市通过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总结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截至6月20日,已发放1.77亿元,实际核销金额1.07亿元,拉动消费7.96亿元,拉动效应杠杆比为7.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