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银保监局通过官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处罚对象为建设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三名员工,合计被罚4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建设银行不到半年时间里领到的山西银保监局第三张罚单。
处罚公告显示,建设银行太原分行此次被罚违规事由主要涉及两点:一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多个基层行存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形成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违规事实,二是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刘晓灵、罗晓敏、王俊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
山西银保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建设银行太原分行一是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二是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对刘晓灵、罗晓敏、王俊给予警告。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建设银行上次被山西银保监局处罚离此前后不过两周时间:2020年5月,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因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不严,刚被山西银保监局予以30万元罚款,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而建设银行2020年领到的第一张山西银保监局罚单,则还是太原分行于2020年3月因向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违规发放住房贷款,被处以35万元罚款,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另外,从官网披露的信息来看,山西银保监局前六则罚单(公开披露五则)中有三则涉及建设银行,前后不到半年时间,“中招率”颇高,累计被罚超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