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
■ 其中,山西省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优先纳入全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涉农惠农项目资金、投资引导资金等扶持范围。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补贴,按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山西省降低了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的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 另外,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山西省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注册登记,从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