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3日公布的《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山西省将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价格和医保政策,将适宜的中药、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了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价格和医保政策,医保部门将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体现中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对中医优势病种、慢性病病种实施按病种、按人头付费政策。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以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确定报销比例。落实好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试点,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同时,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设立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中心,将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实施方案》,山西省将推动山西省中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引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以市级三级中医医院为依托,在晋中、晋北、晋南、晋东南规划建设4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同时,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并配备相应中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