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部署“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整治工作重点,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食品生产环节。以生产原料带入性风险和生产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或专项整治,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食品流通环节。督促经营者依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规定。调研分析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加强源头采购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餐饮环节。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安全监管,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加工场所圈养、宰杀活畜禽类动物,加强复工营业后的餐饮单位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食品抽检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督促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或问题食品及时采取封存库存、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药品生产环节。以品种为主线进行生产全过程检查,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开展体系核查,督促企业持续合法合规生产。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等方式排查企业风险隐患,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对企业落实特殊药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药品流通环节。以疫苗、中药饮片、基本药物等为重点品种,以医院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领域,排查流通、使用环节储存、运输的管理,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以及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等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跨市交叉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并保持持续合规。
医疗器械方面。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生产环节重点排查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是否满足质量追溯;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同时,要求全系统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性地深化问题整治,适时督导检查,落实考核问责,发挥基层主体作用,筑牢“三零”单位创建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