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成为企业的主要依靠是经济发展大势所趋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正逐步从对企业的直接行政管理中淡出,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由于政府减少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强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得大量过去由政府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直接转给了商会等行业组织。面对这种转变,行业组织必须明确定位自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和作用,真正成为企业的代言人,成为行业利益的代表者。
从总体上讲,与国外商会组织相比,我国商会组织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法律不健全。行业协会的社会合法性不足。不少商会、协会的性质、职能、权益等,在法律法规上缺乏明确规定,致使商会、协会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不足,合法性难以保证。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商会、协会的法律,对商会、协会的法律地位、基本职能、应有的权益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法律给予何种保护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得不到法律法规的准确无误的回答。
组织结构不尽合理。由于体制内产生的商会、协会大都延伸了部分政府的管理职能,使得一部分商会、协会难以形成一个面向全行业与所有企业的组织结构,组织层次偏多,部门分割,重复交叉。
职能定位不明确。现阶段我国工商领域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由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向企业自主经营、政府间接调控、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模式转变,致使不少商会、协会职能描述空泛,日常职能缺乏。
社会保障不健全,经费不足,人才难进,骨干难留
我国的商会、协会正处于一个大的转变之中。从目前的大局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企业越来越市场化。在这种情况下,商会、协会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功能越来越凸现,作用在不断增强。企业在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过程中,也要求商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培育和发展商会、协会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发展趋势看,按照国际惯例,商会、协会将逐渐与政府分离,作为自立组织,商会、协会必须真正成为企业的主要依靠。这既是商会、协会自身的发展目标,也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大趋势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