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发布消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雷霆出动,重拳打击,连续破获6起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全省野生动物保护环境。
截至2月18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615人次,车辆4932台次。
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场所场1128处;
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56处;
协助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有林单位隔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22余处;
检查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509处;
巡护野生动物栖息地185处;
设卡56个。
接受社会群众关于野生动物举报线索35条次,甄别处置35条次,侦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12起,收缴野生动物121只,收缴猎具118件。
破获的6起案件分别是:
1.中条山分局侦破张某虎非法狩猎案
2020年2月2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祁家河派出所根据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的线索,侦破张某虎涉嫌非法狩猎案。
经查:2020年1月14日上午9时许,张某虎在夏县泗交镇唐回村下唐回组村后的林地内(属山西太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猎捕了1只野鸡和2只野兔,然后将其食用;2020年 1月20日上午8时许,张某虎带着自已养的4条狗和1把自制刀具(长为44厘米)在夏县泗交镇任家窑村岭根头组菜沟的林地内(属山西太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猎捕了1头野猪,并以500元的价格出售。张某虎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中条山分局侦破王某非法狩猎案
2020年1月3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固县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王某涉嫌非法狩猎案。
经查:王某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五次在沁水县固县乡司庄村周边的路上使用电子捕猎器猎捕野生动物,共非法猎捕野兔11只。王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2020年1月10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对王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3.管涔山分局侦破王某非法狩猎案
2020年2月12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山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侦破宁武县东寨镇石窑沟村王某非法狩猎案。
经查,宁武县东寨镇石窑沟村村民王某,于2019年9月在家里用废钢丝制作了3个猎套,并将猎套放在东寨镇石窑沟村前的羊搂沟内,先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套住3只獾子。调查中,办案民警在其家中当场查获猎套2个、獾子尸体(尸块)7件。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山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晋城市森林公安分局侦破李某非法狩猎案
2020年2月13日,晋城市森林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侦破李某非法狩猎案,并在其家中查获非法狩猎工具80余件。
另据嫌疑人李某(泽州县犁川镇横道头村村民)交待, 2019年以来为谋取利益多次在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猪12头、獾76只等野生动物,卖出获利12000余元。
李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临汾市森林公安分局侦破苏某琴等三人非法狩猎案
2020年1月6日,临汾市森林公安分局根据永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移交线索侦破苏某琴、高某冬、李某云等三人非法狩猎案。
经查,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苏某琴、高某冬、李某云三人使用自带的电瓶、逆变器3台、细米丝、绝缘杆等工具,在永和县坡头乡午门村窑背顶九亩岭区域架设电击工具,共猎获野兔10只。苏某琴、高某冬、李某云三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电击工具非法狩猎,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太行山分局侦破贾某珍非法狩猎案
2020年1月9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侦破贾某珍非法狩猎案,对犯罪嫌疑人贾某珍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下旬,和顺县义兴镇长沟村村民贾某珍驾驶其车号为晋KTE910的一辆面的车,到位于和顺县义兴镇科举村附近的山上放置猎套猎取野生动物,2020年1月1日上午10时许,贾某珍驾驶车辆伙同其联系的朋友薛某,到先前放置猎套的山上查看有无猎获物,二人发现有一只兔子被猎套套住后,贾某珍将该兔子放到其驾驶的面的车内,二人欲驾车离开时被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