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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二中”这样的母校 是种耻辱!

   发布时间:2020-01-16 00:16     来源:网络综合    作者:刘蛮子    浏览:3640    
核心提示:2019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发生在15年前的临沭二中奸杀案进行再审宣,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随后,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母亲为他准备了全新的衣服和鞋子。已进入30岁而立之年的张志超在案发15年后重获自由,他15年前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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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发生在15年前的“临沭二中奸杀案”进行再审宣,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随后,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母亲为他准备了全新的衣服和鞋子。已进入30岁而立之年的张志超在案发15年后重获自由,他15年前的好友、“包庇者”王广超同样被改判无罪。

张志超,这名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的高一学生,因被控奸杀女同学并藏尸,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痛心的是,狱中他的四位至亲:父亲、爷爷、奶奶、姥姥相继去世。

2005年,张志超和王广超同为临沭二中高一学生,两人都是学霸,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他们既是同学又是好友,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体育委员,之后因为文理分班,张志超选择了学文科,王广超选择了学理科。当年1月,同年级女生高某的失踪彻底改变了二人的人生。

女学生的尸体在失踪一个月后被发现,下身赤裸,警方锁定了张志超为犯罪嫌疑人,二人同一天被带走。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张志超对女生实施了侵害,而王广超作为知情人,故意作虚假证言,涉嫌进行包庇。

入狱6年后会见时,张志超突然喊冤称遭到刑讯逼供。其代理律师李逊律师发文称,接触该案时就发现是显而易见的冤案:现场未找到任何DNA痕迹,多次口供作出后,讯问人员才意识到被害人还是处女,于是口供又变成带有猥亵行为的杀人、侮辱尸体等。

2017年12月,最高法院认定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经6次延期,最终山东省高院再审宣判,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5岁时被羁押,30岁重获自由,他人生中最好的时光都在狱中度过了。据红星新闻,代理律师李逊呼吁,希望有一所大学或学习机构能够接纳张志超,让他重新回到学校学习,“这一点是多少金钱都弥补不了的。”

更让人意外的是,当年马加爵杀人案时,作为学生母校的“卑鄙”行为在张志超的母校也上演了,作为母校不知道反省自己、不知道为学生辩护,而是道貌岸然犹如伪君子,在学生遇到事情时“踩上一脚、踏上一脚”,这样的母校可谓是一种耻辱!

据悉在张志超案卷宗中出现盖有临沭二中公章的全体师生《呼吁校园安全,严厉处决杀人凶手》呼吁书,提出坚决处决张志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要求。全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法官:

2005年1月10日早晨5点50分左右,高一年级二十班的高某与同住在家的同班同学王某某骑一辆自行车去学校。到学校后,高某拿着两本教科书朝教学楼方向走去,王某某在后面忙着锁自行车,学生高某去教室,凶手张志超趁全学校早操噪声较大的机会,公然在光天之下残忍地打昏杀害高某。

凶杀作案胆大妄为,手段极其卑劣,在一学生发现张志超作案时,狂妄的他为了掩盖罪行,用杀死那学生全家威胁,身高一米八多、体重二百多斤的张志超,把那胆小学生吓得谁都不敢讲。

凶手张志超极尽伪装,照常上学、回家、上课,藏匿尸体三十三天之久,一个多月逃于法绳之外。2月11日,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凶手张志超被抓捕归案。

校园凶杀案令人发指,失去一名品学兼优学生的悲痛一度笼罩着校园,课余时间校园学生的人身安全更让我们揪心!

凶杀张志超的残忍行径,让绝大多数学生家长不敢相信校园里的安全,便更让学生感到自己学习环境的可怕!

凶手张志超在校园杀害无事同学,威吓知情同学,给临沐县全体在校师生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恐怖,给全县校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沉重打击了临沭教育现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了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想工作,我们利用很多机会告诉师生:等待凶杀张志超的是法律的严惩。我们全校师生一直都在等待着严惩凶杀张志超,只有严惩凶杀,才可警示校园里个别的危险学生,更多的学生才能拥有自己安全的校园,成千上万的学生家长才可以相信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凶手张志超校园杀人行凶骇人听闻,凶手张志超案开庭审理了,作为高某生前学校的师生们,我们痛定思痛,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一定严厉处决凶手张志超!只有严厉处决凶手张志超,才能告慰优秀学生高某的在天之灵!才能还全体师生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才能让成千上万学生家长信任校园安全!

不杀凶手张志超不足以平民愤!不杀凶手谁敢相信校园学生的安全!凶手在校园、在社会上无形的威胁何时有尽头!

临沭二中全体师生

2006年2月21日

多年之前,马加爵杀人案发生时,其母校也是“大义凛然慷慨陈词”地把马加爵“踩上几脚”,未曾想引起了网络舆论的反感,大家集中的观点是:

1)就算是学生犯错,难道母校就没有“教育失误”的责任么,学校一点都不自省,反而是“大义灭亲”;

2)学生包括大学生,其社会阅历都是空白,学生遇到案件时,学校难道不能为学生做一点点的辩护?

张志超母校的联名信中提到受威胁的胆小同学,当年因“包庇罪”判缓刑。据媒体报道,他一开始就喊冤,但因律师称“案情不大判完可以回家”作罢。

因为莫名卷入其中受牵连被羁押,这名同学一度记恨张志超,直到知道对方受冤。1月13日,这名同学也因包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这是一起长达15年的冤狱,入狱时张志超还是不满15周岁的少年,出狱时却已经是30岁了。

一个人的青春被完全埋葬在了监狱里,更显出这起冤狱的痛感。而他的母校却干了一件恨不光彩的事情,这是一种耻辱。

“这不难看出,目前的普法教育不仅应在各检察机关、法院设立未成人专门机构,更要让张志超案走进各中学“。张志超代理律师表示,成年人面对冤屈时都容易屈服,未成年人如果遇到同样情况,更不要说他们内心的恐惧。所以,对张志超案的普法宣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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