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股东定增时签署此类回购协议并不少见,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限售期长达几年,谁也不能保证股价不波动,这样做往往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
11月26日,格力地产(600185.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其就3.47亿股权冻结一事,此前是否签署了抽屉协议、是否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股份冻结一事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等进行补充披露。
大股东所持股权遭冻结
11月14日,格力地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投资”)因合同纠纷,所持有公司的3.47亿股股份被冻结。其中,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申请冻结1亿股;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滨创”)申请冻结5601.3万股;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冻结1.91亿股。
公告称,截至目前珠海投资持有公司8.47亿股股份,持股比例41.13%,累计被冻结数量3.47亿股,占其所持有比例40.92%,占公司总股本16.83%。
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就股份申请冻结一事向格力地产、广州金控、杭州滨创母公司滨江集团和华润信托发去了采访提纲。其中杭州滨创就申请冻结的原因回复本网称,2016年8月,滨江集团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创参与格力地产定增,认购3126万股,为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自身权益,杭州滨创与珠海投资签订《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因珠海投资未按约履行股票收购义务,滨创投资已于2019年8月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投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对于珠海投资为何不履约,滨江集团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不得知。
华润信托则回复称此为事务管理类项目,根据委托人指令起诉,对于委托人是谁并未告知。而截止发稿前,广州金控和格力地产投资者关系处均未回复经济观察网记者。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股东定增时签署此类回购协议并不少见,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限售期长达几年,谁也不能保证股价不波动,这样做往往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
定增回购股份纠纷
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要追溯到2016年。2016年8月,格力地产以6.78 元/股,向6家机构发行4.42亿股,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
其中,广州金控获配5162.24万股、杭州滨创获配3126.84万股、建信—华润信托—增利 10号资产管理计划获配1.03亿股、玄元投资元宝1号私募投资基金获配1.03亿股、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516号资管计划获配1.03亿股、铜陵发展投资集团获配5162.24万股。
事实上不止杭州滨创,广州金控也与珠海投资签署了相关的远期回购股票协议。中国裁判文书网于11月12日发布了广州金控与珠海投资合同纠纷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9)粤民初52号(以下简称“判决文书”)。
判决文书显示,2016年7月,广州金控以每股6.78元的价格认购格力地产5162.24万股票, 7月21日,广州金控与珠海投资签署《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第3条约定在协议生效后5个交易日内,珠海投资或其指定主体应对广州金控认购的股票进行收购。2018年8月3日,该协议生效。
之后,广州金控多次要求珠海投资购买股票,但珠海投资并没有履行。广州金控认为珠海投资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法,为维护自身权益,特诉至法院。
9月2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与珠海投资的纠纷裁定书,但因“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理由,具体纠纷内容没有在网上公布。
格力地产2019年三季报显示,上述6家定增参与机构全部都在列,并且一股都没有减持。除了上述广州金控、杭州滨创和华润信托三家机构外,玄元投资、铜陵发展投资集团和泰达宏利基金是否也与珠海投资签署过相关远期回购协议,是否会申请冻结相关股份?
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联系玄元投资、泰达宏利基金和铜陵发展投资集团后,玄元投资回复称并未签署此类协议,目前业务一切正常。泰达宏利基金回复称这属于产品的非公开信息,不便透露;而截止发稿前,陵发展投资集团未回复,多次致电也无法接通。
上交所在公告中要求格力地产:首先就前期披露的相关冻结事项,是否与“抽屉协议”“通道业务”有关,并补充披露本次诉讼冻结事项的具体事由;其次控股股东珠海投资与前述定增对象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等,格力地产就相关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再次,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持有41.13%公司股份,其中40.92%处于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截至目前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可能对格力地产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
上交所要求格力地产在11月29日之前(本周五)以书面形式回复,同时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经济观察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