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散装物料运输车:11月24日0时至2020年4月15日24时
其他车辆:11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为持续改善阳泉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阳泉市政府11月23日发布通告,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限行措施。
各类货运车辆(含燃油、燃气)、散装物料运输车(含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农用车)限行时间为11月24日0时至2020年4月15日24时,限行区域为京昆高速太旧段(阳泉西至平定)以北、国道307线及307复线(旧街至白泉)以南(含所涉道路)、天黎高速阳左段(平定至荫营)以西。
限行措施为:凡外埠过境车辆24小时不允许在上述区域及道路通行,按照“就近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太原、晋中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阳泉绕城高速、京昆高速太旧段和天黎高速阳左段通行;忻州、朔州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石家庄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太旧段、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优化指定路线通行。
阳泉籍重中型货运车辆、散装物料运输车(含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农用车)原则上不允许在管控区域及道路通行。涉及民生生产生活的特殊运输需求车辆,由驻地企业、厂矿等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办临时通行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国四及国四以下排放车辆日常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驶运。
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日常正常通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其他车辆(除各类货运车辆外)限行时间为11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逢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实施限行措施,预警解除限行措施结束。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限行时段为8时—22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车辆限行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