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西银保监局官网披露最新一批处罚信息,分别涉及中国农业银行岚县支行、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晋城银行,而其中处罚额度最大的当属晋城银行。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这张由晋城银保监分局10月24日开出的“罚单”显示,因违规对外投资、违规贷款、理财业务不规范三方面原因,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晋城银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另外刘铭、王雷利被警告。
虽然此次处罚额度并不算高,但之于处于“多事之秋”的晋城银行来说,绝对值得警醒,毕竟这已是其2019年内领到的晋城银保监分局第三张“罚单”,如此频率无论是山西辖区内金融机构还是其以往都不多见。
此前两次分别为:2019年1月,因高管人员未经许可履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晋城银行被罚款30万元,并对原海霞警告;2019年6月,因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 ,晋城银行被罚50万元,并给予张泽宇、徐磊警告。
此前介绍过,对于作为山西六大城商行之一的晋城银行,近年来可谓频受舆论关注,除了此前的股权变更及增资传闻外,今年5月初旗下村镇银行又现挤兑风波,且新任行长张胜的任职资格亦刚于5月份获山西银保监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