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为辖区内24家出口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59份,签证金额2690万美元。以平均7%的关税优惠幅度计算,可使辖区内出口企业获得1205万元人民币的关税优惠。
随着国际贸易日益频繁,作为双边贸易国确定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原产地证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国与各国之间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已成为出口企业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各进口商享受关税优惠、降低进口成本的一项有益条款。截至2015年,我国已与东盟10国、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秘鲁、澳大利亚、瑞士、亚太贸易6成员国、新加坡、哥斯达黎加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进出口商品原产地相关贸易协定。
大同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涉及产品为脱水蔬菜、红芸豆、活性炭、高岭土、镁锭、石墨电极、陶瓷、药品等,出口国包括欧盟、南非、东盟、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其中大同主要出口产品脱水蔬菜、活性炭、药品占到签证总额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