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领导分工负责抓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制度(试行)》。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楼阳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省领导分工负责抓改革两年多来,有力推动了山西省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和落实攻坚期。省委决定将省领导分工负责抓改革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亲自”指示要求,强化责任、以上率下,更好地提升山西省抓改革落实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央及省委重大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省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牵头和配合开展的各项改革任务、各类改革试点要负起领导责任,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突出抓好具有统领性、标志性、突破性的改革事项和举措。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参与单位要强化支持配合意识,共同完成好所担负的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抓改革的意识,扛起抓改革的责任,紧紧围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牵引性改革,当好“施工队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增强抓改革的本领,投入更多精力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