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出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8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发力,以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公平开展金融服务。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隐性壁垒,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信贷准入标准不高于其他企业,信贷审批效率不低于平均水平。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50万元以下和100万元以下两档额度的免担保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进一步发挥好政府主导的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接续还贷”“纾困救助”等服务。
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境内外上市企业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的企业,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提高担保融资水平。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下沉重心聚焦支农支小,对上一年度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进行5‰-7‰的分档补偿,对上一年度融资担保公司涉及“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按2.5‰进行补偿。实现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对“三农”小微等民营企业的担保额占比不低于50%,500万元以下的户数不低于80%。在全省率先全部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深化银保合作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提供保险担保服务,财政按照贷款本金2%的标准补贴保费。鼓励相关保险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创办群体及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最高额度50万元的信用贷款服务。
此外,措施还包括进行专项清欠帮助纾困,开展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务清理专项行动,率先在全市实现无拖欠;优化融资服务环境,探索建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中心,搭建上线晋城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筛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创新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及结果运用,推动政策实施落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