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裁!中国对欧、日、韩和印尼的进口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
【一牛财经】讯:周一(22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公告截图_一牛财经)
最后,商务部决定,自2019年7月 23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称,应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申请,商务部在一年前,也就是2018年 7 月 23 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
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于2019年3月22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作出了上述最终裁定。
具体国家和公司反倾销税多少?时间多久?
那么具体国家和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多少呢?
一牛财经注意到,周一,商务部在另外一份公告中给出了答案,税率为18.1%-103.1%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
具体国家和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欧盟公司——43.0%。
2)日本公司分为2类: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NIPPON YAKIN KOGYO CO., LTD)——18.1%,而其他日本公司——29.0%。
3)韩国公司也分为2类:其中,株式会社(POSCO)——23.1%,而其他韩国公司——103.1%。
4)印度尼西亚公司——20.2%。
此外,中国商务部接受了韩国株式会社POSCO提出的价格承诺,该承诺和本终裁决定同时生效。
公告称,在价格承诺执行期间,韩国株式会社生产的被调查产品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的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或其他终止价格承诺的情况,则按照终裁裁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如何征收?反倾销额又是多少?
最后一个问题:这些反倾销税如何征收?反倾销额又是多少?
对此,商务部表示,自2019年7月 23 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日本、未接受价格承诺的韩国公司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商务部公告截图_一牛财经)
至于征收的对象,商务部表示,对自2019年3月23日——7月22日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
不过,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当然,商务部也表示,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调查机关书面申请期间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