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市曾规定房屋限售制度,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三年才可以交易。一方面防范了部分炒房套现的做法,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部分房屋的流通性。”
近日,记者获悉,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文件中显示,为统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振市场信心,经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开封市取消限售的点评:
此次开封发布《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充分体现了一城一策指导下的政策微调导向。通过此类政策调整,有助于形成更为合理的住房交易制度,对于促进房源流通和提高交易效率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此次政策明确,取消房屋限售制度。在2017年的时候曾经规定了房屋限售的制度,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三年才可以交易。类似制度在实际过程中,一方面确实也防范了部分炒房套现的做法,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部分房屋的流通性,对于市场上的二手房供应等也形成了制度。所以取消此类房屋销售制度,真正赋予了购房者房屋转让的权力,也有助于后续加快房屋的流通和增加二手房的供应,对于抑制房价本身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同时此次政策也规定,原先的“退房项目一年内不允许交易”的政策也取消了,这样其实是利好部分退房项目的交易的。过去考虑到退房项目存在炒作的嫌疑,所以对于撤销网签备案的房源,1年内不允许重新进入交易市场。而现在此类制约减少,也有助于此类退房项目的重新交易,对于减少房企的库存压力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开封此次政策出台,一方面也体现了相对务实的政策导向,即基于市场动态来决定政策的微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近期房企销售压力增加,部分三四线城市市场略有疲软的现象,通过松绑利好供求关系的缓和。类似政策动态,过去菏泽也出现过,同时也不排除后续也会有其他城市跟进,即部分城市也会在限售等政策上有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