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山西省将成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求,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和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共1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其他类型突发事件,视情况设立专项指挥机构。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边完善、边应急”的原则,承接好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