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二季度我省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为11家,比第一季度减少了20家,预计到6月底严重超标单位会控制在个位数。这种积极变化表明,山西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收到实效。
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涉及山西省31家重点排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对此高度重视,尽快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超标企业达标排放。
对此,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今年以来连续严重超标的9家企业挂牌督办;对31家严重超标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898万元。同时,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对重点监控的超标后十名重点排污单位按月通报,督促企业加快提标改造进度。进入第二季度以来,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