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我省将实施“1+X”改革立法,以法治护航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这是我省以立法形式助推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有197件,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立法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发展需要,必须加快“赶考”和“补考”。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我省将集中出台一批主题鲜明的改革立法,构建起立法推动改革的“四梁八柱”。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段宝燕
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改革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确定了山西“1+X”的改革立法任务,“1”就是以《山西省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X”就是系统制定一系列推动山西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1+X”改革立法任务将分三步走,省人大常委会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年内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试点工作的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实现立法与改革同步决策、同步推进、同步见效。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世文
我们不断完善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水平,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山西的现实需要,更是老百姓的殷切期望。
地方人大是法规制定者,更是执法的监督者,省人大将进一步改进监督执法方式,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用法治的稳定性、规范性、安全性、可预期性,为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