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自治区工商联在呼和浩特锦江饭店,召开了全区工商联、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内蒙古晋商联合会(中国晋商俱乐部联合发起机构)副会长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会长刘国栋、秘书长张轩旗应邀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庆禄,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成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白春艳主持。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门德巴雅尔宣读了关于自治区工商联给包括内蒙古晋商联合会在内的45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备案的复函,自治区总商会副会长程晓虎宣读了关于同意内蒙古晋商联合会等45家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向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牌匾。
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要求,各级工商联和商会要深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明确思路,突出重点环节,加快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全面展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保障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宣传表彰,努力为做好商会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从推进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保障三方面对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大商会服务能力、协作配合、行政推动三方面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强化工作规范,提高纠纷化解水平,推进工作创新。
次日内蒙古晋商联合会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体制探讨如何把工作落实到实处,自治区工商联主席安润生,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白春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白春艳主持。
会议期间,司法行政机关、自治区工商联以及所属商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发言,为商会人民调解建言献策。
会上内蒙古晋商联合会副会长宋建中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内蒙古晋商联合会会长张志强表示,一定加强会员单位的法律意识,要把内蒙古晋商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共促“法治观念立起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