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简称《方案》),在创投圈引发反响。
《方案》明确表态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可见,股权激励机制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动力,不仅应该被重视,更是被提上日程,成为新一轮创投机构发展的先头兵。
创投圈向来有carry分配(业绩报酬)的惯例,对人才保留、激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是否还应该给核心人才给予股权激励呢?以下清单可作参考:
1、现有核心投资总监的年总收入是否已经持平市场水平,如果低于则应考虑。
2、现有人才是否需要通过筛选长期绑定一批,使其更关注公司总体利益及发展(而非仅个人收益),如果需要则应考虑。
3、业务相似的同区域创投公司,尤其是民资背景的,是否已经给予核心人才股权激励,如果是则应考虑。
4、如果推行股权激励,上级国资公司、其他参股方的态度,如果开放则应考虑。
5、如果推行股权激励,核心人才的参与意愿,如果有热情、有期待、看好公司前景则应考虑。
……
以上仅仅是能否启动的初步思考清单,据实践经验,启动后有更多命题需要系统思考、统筹解决。例如:高中基层各层级人员、各细分业务条线人员谁多谁少如何平衡;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哪种方式更适合本公司;股份来源究竟是老股转让还是新股增发;公司的财务成本、税务成本如何统筹规划;全套文本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体现合情合理……
达晨创投作为给予核心人员股权激励的标杆,已经体现了实践效果。具体到各个国资创投公司,还需基于自身的情况个性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