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非法“占中”案中,9名被告已于4月9日全部被判有罪,每人都有一到两项不等的罪名成立。24日,香港法院裁定9人刑罚结果,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被判有期徒刑16个月。
综合“香港电台”等港媒4月24日报道,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当天上午对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9名“占中”案被告宣布刑罚结果:
法院公布,对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2人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至于非法“占中”另一发起人朱耀明,则缓刑2年。
截至上午11时30分,法院尚未公布其他6名被告的具体刑期,但对需进行手术的被告陈淑庄,获准押后其至6月10日判刑。
资料照:朱耀明(左)、戴耀廷(中)、陈健民(右)
(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法官当时裁定,这9名被告全部有罪,其中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在香港共同串谋并与他人串谋,在中环对公众造成妨扰,构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另外,法庭裁定,戴耀廷等8名被告“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陈淑庄等5名被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
在24日刑期结果宣判前,戴耀廷曾在庭外声称一定会就控罪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而在非法“占中”案9名被告9日被判有罪后,“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前港督”彭定康、德国国会辖下“人权委员会”主席等一些外国势力开始为9人“叫屈”。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9日回应称,严格讲这是中国内部事务。
陆慷说,当年持续了79天的非法“占中”严重冲击了香港特区法治,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对特区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都带来了严重损害,“我相信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府做出维护公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决定,应当是无可非议的”。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惩治非法“占中”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把这个片面理解为‘对香港特区社会自由造成损害’,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的”。
另外,针对台陆委会在非法“占中”宣判一事上的言论,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也在4月10日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扰乱社会治安和妨碍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反观台湾,贪污犯逍遥法外,打砸抢者造反有理,所以陆委会实在没有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信口雌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