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公布令“南中国”沸腾起来,在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如何抓住这个“纲”成为各方讨论的热题。基于“一国两制三关税区”的实际,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税收协调问题无疑是一个挑战。
4月18日,为更好的解决上述挑战,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首次合作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政策宣讲活动。活动上,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并对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新政策进行了宣讲。
当日,可减轻大湾区内企业税负的“国际汇税通”系统正式启动。
来自广东省税务局的数字显示,2017年以来,享受税收安排待遇条件的香港企业减免税款近90亿元,澳门企业减免税款近1600万元。
个人所得税方面,广东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刘丽介绍:“目前,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税补贴及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正在逐步落实中,将为大湾区内人才流动提供政策助力。”
“国际汇税通”系统启动
“‘国际汇税通’系统上线后,我们对外付汇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办税成本缩减八成以上。”在“尝鲜”了“国际汇税通”平台后,美的集团一位陈姓高级税务经理表示。
4月18日,在佛山试点上线一个多月后,由广东省税务局与广东省外汇局联合创新开发的“国际汇税通”系统正式启动。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珠三角城市涉外贸易日益频繁,对外付汇税务备案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来自广东省税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广东省对港澳地区的付汇业务超2万笔,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支付总业务量的60%以上,近三年平均年增幅近30%。
而企业发生对外付汇业务,需要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纳税、需缴纳哪些税种,并计算税款金额。由于国际税收涉税判定及税款计算较为复杂,纳税人操作起来耗时且易出错。如何才能实现又快又准的国际税收涉税判定和计算,减轻税企双方的负担?“国际汇税通”系统在上述背景下应运而生。“为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给湾区企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广东省税务局与广东省外汇局联合创新开发‘国际汇税通’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思敏介绍说。“国际汇税通”系统集成了企业、税务、外管、银行四方数据,通过互联网和“数字广东”政府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传输,纳税人只需在汇税通企业端在线提交备案表和跨境合同资料,数据便能够自动传递至各端口,使整个办理流程从原来的“至少跑两次”到“零跑动”,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减6小时。
不仅如此,该系统还可对接全球174个国家(地区)的常见贸易活动类型,可以一键实现涉税判定、税款测算以及税收协定(安排)优惠办理等涉税业务办理等功能,为港澳投资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一站式对外付汇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湾区内企业发展,广东省税务局除了打造“国际汇税通”系统之外,还在办税信息化、区块链电子发票、电子税票等多个方面积极探索。
广东省税务局梁世桃副局长表示,接下来,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将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促成粤港澳三地税务部门合作对接,共同研究大湾区税务管理与服务、重大跨境税收事宜、全球税制发展与趋势等问题。
撕开个税融合的口子
作为香港一家会计学院的税务筹划师兼财税讲师,许文建每天都会有意识的浏览内地及香港财税方面的新闻。今年3月份,刷到与《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新闻时,许文建正准备给学生讲课,在随后的课堂上,他向学生解读了这条政策,将其定位为:“撕开粤港澳大湾区个税融合口子的导向性政策。”
3月16日,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迎来好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总结其内容即: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税。《通知》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期5年。
谈及《通知》出台的意义,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4月18日,当经济观察报记者向广东省财政厅咨询补贴措施细则的制定进度时,对方回复:“暂时不方便对外透露。”“粤港澳三地在税制结构和所得税、关税等代表性税种的设置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三地的税收政策协调,最受大众关注的应该是个人所得税。与内地相比,香港、澳门个税税制具有‘起征点’高、税率低、免税额多的特点,因而,税收成本成为港澳居人才到粤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许文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速,出台“港人港税、澳人澳税”优惠政策显得极为紧迫。
事实上,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并非首次出现。早自2013年起,广东横琴、深圳前海、福建平潭等地已开始实施了港澳台居民、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
在许文建可看来,此次新政,相当于把前海、横琴的政策扩大到了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
“拆墙”尚需时间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目标和“一国两制三关税区”的实际,粤港澳大湾区存在诸多税收协调事项。“与其它几个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非常特别,它横跨三个关区,拥有三套相异的制度,是一个跨制度的创新。”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分会副会长陈铭严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说,在税制协调方面,没有现成的可以让大湾区借鉴的经验。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目前,内地个税对工资薪金的累进税率介于3%-45%之间,香港为2%-17%,澳门为12%。高税负成为港澳高端人才到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最大障碍。
澳洲会计师公会在此前的调查中,“近一半受访者表示都愿意来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我们预估这个政策是可以带来预期效果的,‘融合’将是时间的问题。”陈铭严说。
多位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的符合该政策的香港人士认为,虽说政策减轻了税负负担,但“先征后补”的模式“令人生畏”,“申请程序是否繁琐、申请及受理时间跨度”等问题成为受访者最关心的话题。
对此,陈铭严认为,有必要设置简易判断规则,供纳税人选择适用,比如对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境外人才统一征收15%的个税。“这样不仅惠及的人才更多,地方税务局的行政负担也会减少。”
在征信制度与模式方面,陈铭严认为,香港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用服务体系,大湾区内九个内地城市可以学习借鉴香港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实现税务信息统一收集和系统共享。
在企业税收协调方面,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穗港澳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光南认为,重点是为大湾区科创发展营造更好的税收环境。“建议对大湾区内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港澳企业,给予延长免税期、降低税率等税收优惠。放宽港澳和珠三角之间的科研材料、科研设备进出口的原产地原则,逐步实现大湾区内科研要素通关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