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决议》。其中,省转贷我市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将全部用于我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
2015年,省财政分两批转贷太原市新增债券额度22亿元,第一批19亿元,第二批3亿元。另外,省财政还分两批下达太原市置换债券额度58亿元,第一批48亿元,第二批10亿元。至此,太原市2015年共争取到省转贷的政府债券支持80亿元。
2015年11月25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太原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99.9亿元。比照省核定太原市政府债务限额办法,2015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1亿元,专项债务229.9亿元;各县(市、区)债务限额43.9亿元。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警戒线。预计201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率为57.3%,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据悉,今后太原市将严格举债程序,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向省争取置换债券,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储备和谋划符合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方向的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个一批”重点工程,向省争取新增债券,缓解太原市资金压力,充分利用财政金融手段,筹集更多建设资金,加快太原市率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