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50号文、87号文及资管新政等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的基本面已经发生了整体性变化,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上。
一是政府信用层面,要求政府平台公司融资与政府信用隔离,禁止政府以任何直接、间接的形成为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这将导致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规模下降,融资成本上升。
二是资产划入层面,文件明确禁止将政府土地储备、公益性资产入注平台公司,要求政府与平台公司建立合规的资产交易关系。三是项目供应层面上,PPP模式的大范围推广使得政府平台公司项目载体数量受限,大量基础设施项目被社会资本获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平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成长,不利于平台公司融资。
表1 政府平台公司相关融资政策文件梳理
在新形势下,政府平台公司举债监管越来越严格,政府平台公司可用融资工具梳理如下: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主要有上市、混改、产业基金三类融资方式。
(1)上市。短期内可以获得无需偿还的股权融资资金,长期来看,上市后的银行贷款、发债等更有优势,降低资金成本。但平台类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并非易事,随着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对于综合实力较强的投融资平台可以尝试上市。
(2)混改。混改作为这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随着地方政府对平台类公司的干预越来越弱,随着未来平台类公司市场化转型,混改也可以进行尝试。
(3)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是缓解资金压力相对有效的方式。具体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三种。其中最常见的是有限合伙产业基金。
2、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模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债权信托和融资租赁等方式。
(1)银行贷款。平台类公司外部融资支持的最主要方式。
(2)发行债券。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期票据和定向工具、房地产信托REITIs等。其中,发行中期票据和短融占比较高。
(3)债权信托。信托融资相对其他融资方式,流程简单、操作快,相对更受平台公司欢迎。
(4)融资租赁。
3、盘活存量资产
(1)资产证券化(ABS)。平台公司资产证券化可以大大提高资产经营效率。
(2)TOT(移交-转让-移交)。与ABS区别之处在于,TOT不涉及资产所有权转让,ABS则要完全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