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也日渐旺盛。然而,家政服务合同的不规范却制约着全省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昨日,推广使用《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新闻发布会在省商务厅召开,新制定的《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了家政服务三方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了家政服务三方的合法权益。
“家政服务行业是个老行业,但也发展成为了新的产业。”山西省商务厅副厅长李志胜谈到,目前全省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共计1500多家,共有15万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年产值高达30亿元。为了规范全省家政服务合同,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借鉴兄弟省市家政服务合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山西省家政服务实际,组织制定了非员工制 《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已通过山西省商务厅发文在全省推广。
据悉,新制定的《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16条,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劳务报酬、中介服务费、三方权利义务、服务保险、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合同争议解决方法等。
此外,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还建议,家政服务消费者和服务者,在购买和提供家政服务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签订规范的家政服务合同,防范不规范合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