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自2月18日发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纲要》的谋划,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我国产业升级、科技创新以及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新引擎。
由于传统意义上的珠三角九市和香港、澳门的体制不同,原有的发展模式及分工有相对割裂的现象。此次《纲要》的制定,更加强调分工合作与融合。通过顶层设计,未来大湾区将成为高度协同、分工合理的国际一流湾区。
在经济领域,《纲要》重点提出了三大分工合作内容:
一是科技创新领域的分工合作。《纲要》中提到:要“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其与香港、澳门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香港、澳门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按照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待遇原则,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广东科技计划”。可以看出,港澳地区主要为珠三角九市提供技术、资金,广深及其他七市则为港澳两地的科技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换言之,广深两地将被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而香港则将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和高新技术的提供者。
二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领域的分工合作。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可将大湾区分为港澳广深和珠三角七市(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两个部分。珠三角七市将在发挥其工业优势的基础上提质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港澳广深则要成为集“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再制造”于一体的珠三角优势制造业产业延长链的所在地,连接珠三角七市与国内、际市场的重要节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聚集地;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香港被认定为“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本质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因此,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过程中,《纲要》通过明确的差异化分工,将各地区的优势充分放大,最终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
三是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的分工合作。主要表现为港澳对珠三角九市的带动。港澳两地有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在国际司法纠纷解决、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香港、澳门作为国际自由港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无论是对外开放的经验还是与国际其他区域的联系都已有了深厚的积累,这些都将成为广东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