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因大同、朔州、忻州3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上升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省生态环境厅将对这3个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今年1月份,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11个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普遍反弹,其中大同、朔州、忻州等晋北3市的上升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
为了督促大同、朔州、忻州等晋北3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省生态环境厅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对晋北3市开展持续性专项检查,推动解决影响环境控制量的突出问题。
此次检查包括14项内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的安排部署、分工落实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执行情况;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等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污染扬尘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上级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及时向相关市、县政府通报。被检查城市要在收到问题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网站中进行公示;整改不力和不彻底的,当地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将被曝光、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