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时发现,运城高义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堆埋钢渣问题,接到转办后,山西省迅速督办,截至11月13日,该公司均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了处理。
接到转办问题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专案组,制定了《山西省高义钢铁有限公司专项督办工作方案》,11月13日,专项督办小组对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钢渣非法堆埋点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钢渣堆埋情况及环境污染问题,对“以渣定产”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该企业于11月13日凌晨1时开始分工段实施整治措施,截至当日10时30分,全厂4座高炉(其中一座630m的之前一直在检修)、3座转炉已全部落实整治要求,全厂已不再出产品,动力等公用辅助工程按照整治方案陆续停止运行。
与此同时,新绛县政府还聘请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家组对废钢渣倾倒点进行全面评估,责成高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专家的指导下制定了6个填埋点的初步处置方案。
新绛县纪委监委对新绛县相关单位、乡镇、村等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党内警告3人,免职2人,记过1人,诫勉谈话2人。此外,新绛县公安局对高义钢铁倾倒钢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2案3人实施了刑事拘留;新绛县环保局对高义钢铁在龙泉村、桥东村、南李村倾倒钢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