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针对利用公积金炒房投机的行为再出新政。从本月起,太原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该条款设定缓冲期,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时间限制。该调整对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没有影响。
目前太原首套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9%,(不考虑实际执行利率上浮的情况)公积金贷款利率仅为3.25%,以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为例,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贷款时间30年,商业贷款每月需还款3715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3046元,每月还款金额要比商业贷款少669元,30年总利息则要少240711元。
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缴存职工想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从最初开始时就申请,不能再先申请商业贷款、再转公积金贷款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停止办理是今年限购后开始执行的,同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据悉,该政策限制属于“一刀切”政策,何时开启“商转公”贷款未知。
从2017年4月至今,太原公积金贷款政策便开始收紧,贷款额度最低30万元,其中,单身职工最高限贷30万。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
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年限至借款申请人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