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定点的水表专业生产厂——宁波水表厂,当时还是一家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主要生产民用和工业用的各类水表。2001年实施企业改组,变身成为一家由自然人持股的民营公司,当时宁波水表经评估净资产已高达4665.20万元,但经“为理顺劳动关 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及非统筹费用等”并折让10%后,以980.53万元的最终价格确权给了多位自然人股东;截止到2005年末,宁波水表经梳理后的股东人数多达381人。
特殊的股权演变历史,导致宁波水表的控制权并不稳定,根据招股书披露,上市前第一大股东即董事长张世豪的持股比例仅为26.4%,排名第二位的王宗辉持股比例就已经低至10.04%,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仅有5人。这样的股权结构安排,很可能导致宁波水表上市解禁后,遭遇较大的减持压力。
与此同时,宁波水表历史上关联交易频繁、关联关系很复杂,尽管上市前在券商辅导下进行了处理,但就结果而言,部分关联关系处理仍然令人心存疑虑。
首先来看宁波水表2015年度第二大外协加工商“宁波市江北新源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持股90%的股东为自然人乌标,此人还是宁波水表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宁波市江北新源工贸有限公司”持股10%的股东张琳(乌标的配偶),则是宁波水表的董事、财务总监。
针对该关联方,宁波水表在招股书中披露“2015年8月之后该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但据工商年检资料显示,该公司虽然未披露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数据,却拥有11.27万元的年度纳税额。如果没有实际经营活动,这家公司为什么会产生纳税义务?显然这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
再来看宁波水表的第一大外协加工商为“宁波市奇力仪表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的出资人为黄云昌和范春娇;黄云昌还是“慈溪宁水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持股比例为40%,后于2017年2月将股权以3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水表。也即,在2017年2月之前,“宁波市奇力仪表有限公司”是宁波水表子公司参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尽管存在这样紧密的关联,宁波水表却并未将“宁波市奇力仪表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此外,宁波水表的其他供应商细节信息也存在疑点,典型者如“宁波景帆铜业有限公司”,一直都是宁波水表的铜零件主要供应商之一,注册成立于2013年5月,而在次年也即2014年即以5074.05万元的采购额位列宁波水表的主要供应商。这非常令人怀疑其合理性,作为一家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的制造业公司,能够在一年时间内建立起逾五千万元产品的生产能力?
再如供应商“宁波景帆铜业有限公司”,宁波水表在2015年向其采购金额高达5748.29万元,根据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全年营业总额不过7501万元,也即这家供应商80%以上的产品销售给了宁波水表;但是与此同时,“宁波景帆铜业有限公司”全年净利润仅为1.51万元、几乎没有任何利润。“宁波景帆铜业有限公司”在几乎没有利润的条件下,仍然与宁波水表保持着数千万元的购销合作目的是什么?这也是值得拷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