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议定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这算是从中央层面正式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
1983年3月7日,经时任北京市政府批准的王莹个体水果摊正式营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民营企业意义重大,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1986年,北京西四,新华书店前卖衣服的摊档。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民营经济已被彻底消除,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仅存的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如火如荼进行之时,在城市则正酝酿着一场所有制领域的改革。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是从个体经济开始的。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上千万农民进城,同时小城镇人口不断流入大中城市,再加上大量知识青年回到城市,大城市人口过于膨胀,产生就业难的问题。为解决就业难的问题,政策层面开始放松对个体经济的限制,“傻子瓜子”等品牌相继成立,民营经济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
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
1978年,福建出现小商品个体市场。
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议定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认为在生产关系上对个体经济有所压制,必须对我国经济体制包括劳动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逐步做到允许城镇劳动力在一定范围内流动。”要按照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使劳动者“可以在国营企业工作,可以在集体企业工作,可以组织合作社或合作小组进行生产和经营,还可以从事个体工商业和服务业劳动”,这算是从中央层面正式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为了促进个体经济发展,1981年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认为“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对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经营范围做了细致规定,要求在资金、货源、场地、税收、市场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方便,给予其个体经营者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者一样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经过中央的支持和鼓励,仅在1981年底,全国个体户就突破百万,通过允许个体经济发展,大大缓解了就业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经济发展,成为计划经济之外的有益补充。
之后,中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在政治地位方面,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1992年十四大明确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存在和发展;再到1997年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九大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一系列中央顶层设计坚定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鼓舞民营企业家更加投身于干事创业中。在具体政策促进和扶持方面,不断放宽市场准入,不断进行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产权保护,使民营经济可以进一步拓宽经营领域、便利化投资决策等,逐步和国有经济享受同等待遇。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继往开来,新时代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