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各地纷纷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将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推向纵深。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需重点从两个层面思考。
壹
业务上,明进退
中央政策指示各地需“推动国有资本从产能过剩和劣势产业退出,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高端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但具体到各级地方,我们认为需从三个方面来“明进退”。一是明确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与目标。国有企业是地方政府推动区域发展的核心抓手,国有经济布局也需从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与实现发展目标的领域集中。二是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特色优势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核心利基,也应当是国有企业准点进入的领域,但需准确研判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价值链环节。三是识别自身发展优势,放大发展优势、巩固竞争壁垒。基于上述三方面分析确立国有企业大力进入的领域和应当有序退出的领域。
贰
管理上,立主次
中央政策鼓励地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整合,造就一批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体。具体来说,我们认为“明进退”之后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立主次”。一是缩减管控层级,管控层级越多越不利于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效率。2018年以来,多地已明确清理四级以下国有企业,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三层。二是清理整顿一批,减少经营主体。对于严重亏损、经营长期欠佳的企业实施注销或转为事业部制发展,减少经营主体。三是确立各国有企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即,在明确国有企业法人主体的基础上,确立各企业的发展定位、业务领域、发展策略,明确发展思路。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过程中,还需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桥梁,科学实施“混进来、混出去”,保障国民共进共享、相生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