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6日举行的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上,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在发言中谈到国有部门和民营部门的关系问题。他说,要避免国有资本投资民企后,把国企的管理机制带到民企当中。
樊纲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获得了极大发展,民营经济创造的GDP占GDP总量的比重一度达到达70%。最近几年,这一比重有所减少,引起各方面的关注。而国有企业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其活力下降。
“下一阶段的改革开放,确实要思考如何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问题。”樊纲表示,民营经济最重要的特点是对自己的风险负责,花自己的钱,自己承担风险。这和国有经济有很大的区别。今后,我们要更多地依赖自主创新,而创新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这就需要企业家的风险精神,需要民营企业自己承担风险的机制,使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使经济更具活力。
在国有资本相对强势、民营资本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樊纲特别担心的是,国有资本通过资本运作收购一些民营企业的股权后,把国有企业的管理方法纳入民营企业的运行机制中。“发展民营企业就是为了让它发挥活力,一旦把它‘并表’,并到了国有企业的运行方式当中,按照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来管理民营企业,这对未来经济发展是一个不利的趋势。”
如何用活国有资本?樊纲建议,可以发展“优先股”制度,或者叫“A、B股”制度。他强调,国有资本可以对民企投资、可以盈利,但是不应把国企的管理机制带到民营企业中。这样民营企业才能保持活力,自己承担风险。
“中国的改革和发展经过40年走到今天,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要保持这个势头,朝着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方向继续发展,我们在制度上还要做很多事情。”樊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