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们上周外出学习考察去了,有什么情况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吗?”今年4月,江西南昌县纪委监委接到线索举报,反映县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带队以学习考察名义到旅游景点游玩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核查。在掌握部分情况后,调查组组长先请其“喝喝茶”“聊聊天”。
“我们出去学习是正常的公务出差,因为当时单位主要领导也在外地学习培训,所以没来得及请示报告,和其他同事商量了一下就定了。”从对方躲闪的眼神中,调查组组长敏锐地感到这其中有“猫腻”。于是,调查组立即扩大谈话范围,并仔细核查相关发票单据,果然发现了线索。“学习考察期间怎么会有景区门票,还有一张点了酒水的餐饮小票?”第二次调查谈话,调查人员一针见血地问。见到证据后,这名副局长顿时满头大汗,承认自己到旅游景点游玩。
然而,就在调查组准备“收兵”时,另一间谈话室进行的询问又有了新发现。据一名干部交代,考察中他们竟然还邀请了有着业务往来关系的印刷公司经理一同前往。在旅游景点游玩期间,一行人的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均由该经理支付。
“这次学习考察从一开始就是抱着出去玩玩的想法,听说你们在调查这件事,我很害怕,便通知其他人一起撒谎,企图蒙混过关,真是一错再错啊!”原来,在未向分管县领导和局党组书记请示报告的情况下,该副局长同司法局另一名副局长私自商议,召集司法局其他4名干部,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外出考察:短短3天行程中,有近2天去了旅游景点。
问题查实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该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给予其他5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失职失责的司法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问责,并责成县司法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