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西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发展质量,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意见》,山西省将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强培育帮扶,推动兼并重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培育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力争用3年时间新增20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分类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入统”
☑山西省将推动和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转企、小微工业企业重组上规升级。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筛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帮扶、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以下简称“上规入统”);
☑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上规入统,原字号、经营场地可继续保留使用,允许保留已获“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证明、荣誉称号及信用记录;
☑鼓励同类小微工业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上规入统,对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将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引进企业早投产开工、早上规入统。
定期减免企业房产土地税收
☑山西省规定,对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税务部门批准,定期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积极帮助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核算。
☑指导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对取消、暂停收费项目及降低收费标准等减轻小微工业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首次“上规入统”小微工企给予奖励
☑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其他项目扶持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建立银企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